12/10 世界人權宣言日

 12/10(日)是世界人權宣言日,誠如美國長老教會(PCUSA)第兩百屆總會,為昭告世界人權宣言成就,「呼籲長老教會信徒在他們個人生活與職業生涯中,要為正義與人權而努力」。

(1)每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因為聯合國在1948年12月10日發佈了「世界人權宣言」,向全世界宣告人權是超越任何的法律、意識形態及國籍。人權的保障是不分種族與社會,人人應享有基本的人權。

(2)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陳述:「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第2條則明訂:「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其他主張、國籍或門第、財產、出生或他種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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