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1(日)召開 2025 年臨時會員和會,辦理長老、執事選舉,當天為聯合禮拜,敬請兄姊關心、代禱:
(1)會員和會由小會召開,其中辦理事項:依法選舉長老、執事。
(2)會員和會中不接受提案。
(3)會員和會須有應出席陪餐會員過半數之出席始能成立。
(4)長老、執事之選舉,應由該教會小會議長主持。
(5)轉籍者需三個月後才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6)長老、執事需具有下列條件:
a.執事:陪餐滿二年者。
b.長老:曾任執事滿二任以上者,且選舉日當日年齡未滿 70歲。
c.受聘在教會或其附屬機構領薪工作者,不得擔任該教會長老、執事。
d.夫婦不得同時擔任長老或執事。
(7)小會推薦長老、執事候選名單。
(8)選舉長老、執事之會員和會,須有在籍現有陪餐會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會員過半數之得票為當選。
(9)長老、執事之選舉採全數連記法,選票應於會中開票,得票未達法定票數時,應徵求在場會員過半數以上同意,舉行第 2次或第 3 次之選舉。但在場會員數不得少於成會之法定人數。
(10)當選公告後無人異議者,應在三個月內舉行設立或就任,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