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7(日)召開 2025 年第二次臨時會員和會,當天為聯合禮拜(上午 9:30 禮拜,僅一場),敬請兄姊關心、代禱:
(1)會員和會由小會召開,其中辦理事項:依法選舉長老、執事。
(2)選舉長老、執事之會員和會,須有在籍現有陪餐會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會員過半數之得票為當選。
(3)長老、執事之選舉,應由該教會小會議長主持。
(4)轉籍者需三個月後才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5)長老、執事需具有下列條件:
a.執事:陪餐滿二年者。
b.長老:曾任執事滿二任以上者,年滿 70 歲者不得被選。
c.受聘在教會或其附屬機構領薪工作者,不得擔任該教會長老、執事。
(6)小會得推薦長老、執事候選名單。
(7)長老、執事之選舉採全數連記法,選票應於會中開票,得票未達法定票數時,應徵求在場會員過半數以上同意,舉行第 2次或第 3 次之選舉。但在場會員數不得少於成會之法定人數。
(8)當選公告後無人異議者,應在三個月內舉行設立或就任,否則無效,若超出三個月,准予向中會報備,確定就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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