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9(日)主日為聯合禮拜,禮拜時間上午9:30,禮拜後召開定期會員和會,
會員名單公告於第16~18頁,請兄姊自行查閱,若要請假或有錯誤請告知辦公室黃幹事,按照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法規行政法規定,會員和會須有應出席陪餐會員過半數之出席始能成立:
(1)按照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法規行政法:「會員和會」是由小會召開,聽取小會報告及辦理行政法所規定事項,其決議事項登錄在小會議事錄。
(2)按照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法規行政法:「定期會員和會每年召開一次,於二月底以前舉行,日期由小會決定,應於召開日前兩個星期公佈時間及陪餐會員名單,並在該期間內之主日宣佈之。」
(3)按照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法規行政法規範會員和會辦理下列事項:
(4)按照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法規行政法:會員和會中不接受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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