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路加福音6:17~26 2019.2.17.鄭浚豪牧師
前言
關於耶穌的服事,其中有教導、治病,以及趕鬼,這些能力都是有聖神與他同在(參路4:14)。換句話說,與聖神同工的耶穌是滿有能力成為大家的救贖,不管是猶太人或者外邦人。
耶穌的福音帶來救恩
就在許多人要接近耶穌之際,他頭轉過來向門徒講話。所謂的門徒,乃是跟隨耶穌的人,不同於使徒是被呼召的。所以,門徒應該是一群人。耶穌提出4個福氣、4個遭殃的原則,進而看到上帝國的形式。根據經文內容,貧窮、飢餓、哭泣和為了人子緣故而被迫害的,一切都要有福氣,即富足、飽足、歡喜和屬天的獎賞。相反的,原本是富有、飽足、歡喜和稱讚的,將會有災禍臨到。在此會看見,耶穌針對百姓的生活很關注,尤其是現實生活的不公義。或許大家聽到不公義,會馬上聯想到政治,這當中還關聯著經濟。所以,路加福音的耶穌在社會不公義的結構中帶來福音,目的是要使每個人的內在心靈得到救贖。
路加福音的記載,使我們看見現實生活的問題,凸顯當時候有權力的人沒有好好地使用權力,導致社會出現貧富的對立。對貧窮人來講,會落在一個「罪-窮-苦」的循環。然而,福音是救恩,並且要破除循環的苦毒。同樣地,雖然貧窮者很苦難,可是富有的人要有責任幫助,不然他們就會遭受到審判。由此可知,之所以有福氣是對上帝有信靠;之所以有災禍是不願意有分享。
在盼望中仿效上帝的憐憫
這段經文有的人以為是末世論;甚麼是末世論呢?如同日後有審判之類的講法。一般而言,末世論只是現實生活需要不斷的忍耐,看似好像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轉變整個困境。很多時候提到末世的主題,只能夠用信仰的教義進行表達,可是時間一久,信仰充滿空洞和空虛,一點幫助都沒有。可是,我邀請大家換個角度認識經文本身,跳脫傳統審判的解釋,反是以「盼望」出發,藉此說明著我們活在上帝的應許。如此一來,在理解這段經文會有不一樣的發現,因為福氣和災禍之間,耶穌所談的是關乎上帝國。換句話說,這是耶穌基督帶來的救恩,每個人要活在上帝的治理之下。
所以,盼望讓福音有真實和具體地內容。尤其在福氣和災禍中,其實握有權力或者資源的人要有轉變,不是只顧自己,而要有願意分享的行動。這樣就是回應對福音的領受,並且可以成為上帝的朋友。進一步來講,願意正確使用權力或者資源分享,很重要的是仿效上帝的憐憫(參路6:36)。倘若我們達到這樣的情況,上帝國的異象就會實現。到那個時候,富有的人願意分享,貧窮的人就有福氣;飽足的人願意分享,飢餓的人就有福氣;有權力的人願意正確使用,被迫害的人就有福氣。相對來講,資源分享或者權力正確使用,其影響是直接成為社會轉型改造的開始。
用愛的行動表現上帝國
耶穌讓我們看見人類長期以來追求的異象,簡單來講,這就是上帝國。不過,上帝國為什麼始終無法實現呢?最大的問題是「自私」,相較耶穌的提醒,要求門徒仿效上帝的憐憫,表示在日常生活中要有愛的行動,在那裡是能夠看到上帝國。這種情況在台灣社會,有一位人稱台東阿嬤的陳樹菊,她只不過是菜市場賣菜的攤販,可是她願意捐款幫助弱勢癌症的病患或者沒錢看病的急難救助。她的行為帶來愛的力量,更在其中看見上帝國。雖然陳樹菊不是基督徒,可是她那份愛的行動,使她成為有福氣的人,進而看見上帝國的臨在。
同樣的,教會也是要仿效上帝的憐憫,在生活中落實愛的行動。前陣子,國際新聞提到荷蘭的教會為了保護一個亞美尼亞難民家庭不被逮捕遣返,利用法律規定「官方不得在宗教儀式期間進入教堂逮人」,從去年10月26日一直到今年1月31日,持續2327小時的禮拜祈禱。結果換取到政府同意要重新審理拒絕配合遣送作業,沒有把難民趕走。再者,長老教會用愛的行動關心社會是眾人皆知,1980年美麗島事件高俊明(1929~2019)藏匿施明德、以及教會關心美麗島受難者林義雄,這些行為表示著教會沒有在計較後果,反而是在乎教會是否有按照聖經之教訓、長老教會神學、信仰及其牧師之職分。還有我們淡水教會在仿傚上帝的憐憫,用愛的行動關懷偏鄉的原住民教會,讓小型教會得到更多的資源分享。上述這些事情都真實的發生在我們週圍,說明著教會仿效上帝的憐憫,不管是在人群、在社會用愛的行動進行資源分享和權力正確的使用,我們就能夠看到上帝國的實現。
結論
各位弟兄姐妹,有福氣和有災禍最大的原因需要回到有無仿效上帝的憐憫,進一步落實愛的行動在日常生活,使上帝的國得以實現。懇求上帝引導和帶領,讓我們用盼望連結上帝國,使每個人的心靈藉著福音而得到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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