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馬可福音10:17~31 2021.10.10.鄭浚豪牧師
前言
我該做甚麼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呢?這個問題很有深度。耶穌和財主的對話,引導我們思考信仰的課題。
財主的難題
面對財主的提問,耶穌問他為什麼稱他是良善的呢?這裡的良善從希臘文字義解釋會發現,形容耶穌宛如上帝是好的、正確的。不過,耶穌馬上糾正財主,上帝只有1位,尤其昔日立約(參出20:1〜17)之際更是知道上帝是公義聖潔。因為如此,財主自認為自己是遵守律法的人,如此1來應該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可是,財主自得其樂的時候,耶穌卻回答他還缺少1件。
原來耶穌要求財主去賣掉所有的產業,把錢捐給窮人,然後來跟從他。聖經的描寫很生動,即財主一聽見耶穌的話,臉色變了且垂頭喪氣,因為他是富有的。這些反應都猜想到,要有錢的人放棄財富是極具挑戰,可是重點不是有錢人,而是人必須要在生命中有信仰的專心。尤其,1個人不能事奉上帝又事奉錢財(參太6:24),藉此使財主正視放棄一切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的邀請。換句話說,耶穌就是要財主省察他的終極關懷對象是甚麼?
從馬太福音的記載,耶穌曾說「財富在哪裡,你的心就在哪裡」(參太6:21)。對財主來而言,在耶穌面前要表現他的好,可是財主他忘記了永恆的生命並非以自己的能力就可以得取。所以,耶穌說他要成為上帝國的子民比駱駝穿過針線還要難。相對來說,財主需要的是盡心、盡性、盡力的愛上帝。
省察自己生命中的終極關懷
從上禮拜到這禮拜,經文扣在1個主題讓我們思考,就是「成為上帝國的子民」。回到經文來看,財主和耶穌一開始的對話,讓我們思考甚麼是良善呢?這個問題所探討的是可以和不可以,如同耶穌提到誡命中倫理道德的規範。回顧舊約出埃及記的記載,當初這些誡命的約定是要以色列百姓和上帝建立關係,進而活出聖潔百姓和祭司的國度(參出19:6)。透過立約的動作,要證明以色列是耶和華的子民、耶和華是拯救以色列出埃及的上帝。因此,透過遵守律法的行為,以色列百姓要有上帝所喜悅的生活。哲學的解釋是財主清楚掌握對錯善惡的本質,這是應用倫理學(applied ethics)的領域。可是,耶穌對財主的挑戰是他如何決定好的、正確的去做。
透過經文的脈絡,我們會發現得救不是只有熱心就可以,畢竟不可能靠自己得救,而是要有正確的信仰對象。所謂「永恆的生命」要我們知道,生命中最在意的對象是甚麼?簡單來說,甚麼人事物讓你感受到沒有他就不行,那麼這樣的對象就是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而且這個對象將會取代上帝,成為生命中的信仰。聖詩第160首「時刻我需要主」,那麼請問你時刻欠用甚麼呢?是錢財、是權力、是身分地位或者是面子?針對財主的難題,他認為可以用自己的能力成為上帝國的子民,但事實上耶穌對他的邀請是不要自以為義,而是效法他自願放棄一切,自甘卑微順服至死(參腓2:7〜8)。
在信仰中做對的事是重要
準備講道篇的時候,使我想到日本的1則故事。這個故事發生在有個人去拜訪1位智者,希望得到這位智者的肯定和點撥。這位求問智者的人說,我這輩子做了許多善事,需要有錢的就出錢、需要出力的就出力,請問智者我有甚麼功德呢?智者聽完之後,沒想到回答他沒有功德,並且認為做這些事情都和功德沒有關係。這個人聽完之後非常生氣,認為這個智者是不是糊塗了,非常生氣地認為話不投機。這位求問者的朋友聽到他們的對話,回答這位智者是大智慧,因為真正的功德不是外在可以求得,而是通過自身內在的修持才能夠得到。這個故事和財主的難題有點類似,同樣的都是說明外在的作為和得救都沒有關係,其重點是那個沒有他我就不行的位置上,到底是不是上帝呢?相對的,我們是否太重視外在形式,並且在其中要證明自己有多麼好,結果失去的是愛與謙卑呢?
回到目前的實況,對我們來說有甚麼意義呢?很多時候,我們是不是像財主那樣「我該做甚麼」的熱心,然後認為上帝會給我們有同等的回報?這樣的認知,在信仰生活中會使我們以為只要有讀經、有祈禱、有什一奉獻、有參加團契小組就可以得到有意義的生命,但事實上想用自己的好行為得救那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我們要回到上帝面前,好好認清自己,好好認識賞賜永恆生命的上帝。從其中可以知道,人根本無法靠行為得救,只有耶穌的救恩才是人唯一的生路。淡水教會即將要150年,我們不是只有「做對的事情」而已,這不會使生命得救,而是要「把事情做對」,讓我們不只有停留在自己做了多少、做了多好,應該是回應耶穌的呼召,從自願放棄一切到自甘卑微,使生命得到拯救和更新。
結論
是的,人是無法用自己的力量來得救,因為救贖的力量來自上帝。如同耶穌所說的,「人是不能,上帝則不然;因為在上帝,事事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