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五:27~32 2016.4.3.第二場禮拜 鄭浚豪牧師
作為耶穌復活的見證人
在福音書中,撒都該人在政治上有權力的,在社會上備受人民得尊重。可是,在基本立場卻與法利賽人不同,其中關於死人是否會復活。(參徒23:8)這說明為何大祭司與撒都該人要審問的用意,曾幾何時,彼得和其他門徒都被禁止用耶穌的名進行教導。可以想像,議會的長官們面對耶穌的見證人應該氣急敗壞。因為,撒都該人應該要勇有得尊榮,如今要被取代了。
面對議會不公義的壓迫,彼得勇敢地說出信仰告白:「服從上主,不是服從人。」這與之前彼得三次不認主的表現截然不同,此時經歷聖神降臨的彼得不但沒有退縮,反而不畏懼地宣講。針對其內容是悔改與赦罪的信息(路24:47),這不但是見證的根據,同時是耶穌的復活。(徒2:32)因此,彼得說他們都是見證人,表示都經歷過上主大能讓耶穌復活的事實。這是奉耶穌的名去行的。簡單來說,彼得的見證建立在對耶穌的信。
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中,耶穌強調人的罪是在於不知道自己做甚麼。(參路23:34)如同保羅所說的,無知就是剛愎自負,甚至沒有羞恥的心,縱情咨慾,無拘無束的做各種敗壞事情(弗4:18~19)。耶穌被釘死在十架代表老我已經死去,新我要表現真理所產生的正義和聖潔。(弗4:24)當彼得向人宣揚悔改和赦罪的信息,即應要快快回應上主的恩典,在上主的赦罪中得到寬恕,生命被醫治且心思意念被更新。(弗4:23)
做見證是與聖神同工
彼得傳揚悔改的信息,提醒以色列人民不要活在全然無知的狀態。換句話說,當上主發出赦罪的邀請,悔改是回應的動作。藉由悔改,連結在信從福音,其結果是得救。馬可福音開宗明義提到,福音的開始是耶穌基督。(參可1:1)因此,從v.29值得省思要服從誰才可以得救呢?對台灣來說,見證耶穌復活是很重要的意義。當上主主動發出赦罪的邀請,說明上主是愛我們,也就是拯救。尤其近來的社會不平安,使得許多人感到無奈和無力,新聞媒體傳播著負面訊息,製造許多惶恐。這個現象造成台灣無法活出盼望與喜樂,反而是陷入到痛苦深淵。但從信仰進行思考會發現,我們需要更多復活基督的信息,一掃實況中的混亂,並且更勇敢面對罪惡產生的凶狠與仇恨。
對即將進入144年的淡水教會而言,這是很重要的提醒。特別如何把勇氣表現出來,讓人看見信仰的力量,這都是要在日常生活中的實踐。這個世代除了面臨信仰被否定之外,還有被取笑、被輕視等等。因此,許多基督徒會退縮和氣餒,不敢告別自己的信仰。相對來說,信仰的勇氣讓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面對不公義可以堅持信仰、遭遇苦難沒有放棄。
馬偕牧師與本會第一位信徒,即其學生嚴清華。有一次在基隆進行佈道的時候,很多人看到嚴清華和「洋鬼子」在一起就很生氣,甚至比討厭外國宣教師還討厭。當時氣氛很緊張,馬偕幾次請阿華說話,他都低頭不語。於是,馬偕就唱起蘇格蘭聖詩(今聖詩第532首):「我認救主無驚見誚,好膽干證道理:稱呼耶穌恩典奧妙,歡喜趁祂教示」,這時阿華受到鼓舞,也跟著一起唱,越唱越不害怕。阿華慢慢抬起頭,不再「見誚」,他堅定地說:「我是基督徒,信奉真神上主,我不能崇拜鼠類所能毀壞的偶像。我心裡並沒有恐懼,我愛耶穌,祂是我的救主,也是我的朋友。」
這是台灣北部信徒第一次在眾人面前見證,雖然簡短,卻讓人感到無比敬佩。因為基督徒在那人人喊打的時代,要在眾人面前為主作見證,是多麼不容易。
勇敢地在日常生活中為主做見證
從經文中看到,為耶穌見證的人是會面臨許多的挑戰。但是,彼得很清楚要服從上主,同時還領受到上主所賞賜聖神的同工。所以,現今的我們該如何見證耶穌已經復活,可以如同彼得和其他使徒一樣勇敢地為主作證呢?
(一)宣揚上主的作為
宣揚上主的作為讓人得到救恩,即表示「除了祢以外,其它地方是沒有盼望的。」因此,要到普天下為主作見證,是要讓信祂的人更加相信、不信的人願意相信,最後一起領受上主的應許。
(二)頌讚上主的作為
之所以對上主有頌讚,說明了是對上主的敬畏。因為,如果沒有上主,就甚麼都不能做。然而,上主的全能讓我們看見奇異恩典,進而是對上主的認同,並且相信上主沒有難成的事情。
(三)感謝上主的作為
上主對人類的赦罪,所帶來的恩典是離開失望或絕望的困境。所以,感謝上主在耶穌的復活當中給我們看見盼望的實現。換句話說,若不是有聖神的同在,又豈能勇敢地向前邁進呢?
結論
願主幫助我們每個人,在為主基督作見證的時候充滿勇氣。這些見證是要勇敢向所有人信仰告白,從其中進行宣揚、頌讚與感謝。因為如此,把悔改與赦罪的信息傳開,好將主耶穌復活的佳音遠播至每個角落、每個人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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