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信主之前
保羅信主之前,就是他是按猶太人的信仰與生活方式行事,包括兩個特徵:一是他逼害教會,二他信奉猶太教的熱誠。
保羅逼害神的教會,尤其是說希臘話的信徒群體,他挨家挨戶搜捕男女信徒,把他們關進牢裡;用刑強迫他們說褻瀆的話,迫他們放棄信仰,不斷的摧殘教會,企圖毁滅教會。
保羅信主前的第二個特徵,就是他信奉猶太教的熱心。保羅,選擇在耶路撒冷研習律法書,比他同輩的同學更過於、更進步。「祖先的傳統」指猶太人的律法傳統,保羅對猶太人的律法傳統有主動的態度,充滿熱忱。
保羅對律法的熱心,導致他對基督徒產生了不能平息的敵意與激進的逼迫行動。除了保羅對律法熱心而使他逼迫教會,保羅為什麼原因要針對教會?根據保羅自己的解釋,他無法容忍基督徒宣講的那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就是神所立的彌賽亞基督,一個被釘十字架的彌賽亞簡直是對他所盼望的彌賽亞一種侮辱。
信主之前的保羅他受割禮守律法,用盡自己一切的努力與方法,要得神的喜悅,按自己的想法、傳統的經驗、人為的方法去追求人生的理想,甚至包括用暴力、逼害也在所不惜。這是不是你和我的情況?靠自己,按自己的想法、傳統、人的方法去追求真、善、美的人生?我們認為的真善美的人生。
現今這世代,人可能把真理變為自我的決定,將真理的源頭內在化,我認為對的就是對,我認為非的就是非,我決定什麼是好消息,我決定什麼對我是福音,我決定什麼是壞消息,我決定什麽是有意義,什麽是沒有意義。這與二千年前加拉太眾教會的攪擾者傳的另類福音基本上相同,靠自己律法的行為去界定自己的身份,決定自我的意義,是自我為中心的福音。
二、信主的經歷
保羅的驚天動力的改變是神主動的,是出於神的,神「樂意」含決意、喜歡這樣作的意思。這一切都是神主動,這是恩典的另一個意義,不是人主動的,不是人造成的,不是人意的,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保羅的改變見證了福音的權柄,不是從人而來的,只有從神而來的福音才能這樣改變了保羅。
保羅用兩個分詞片語形容這位神與他的關係:一是「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二「是施恩召我」。
被召是被特別揀選來接受特殊的益處,神對保羅的呼召包含兩方面:一是神召他作使徒,保羅使徒的職分是從神而來,神向他啟示祂的兒子,要保羅把他傳為福音在外邦人中間。二也包括了呼召保羅相信耶穌,在保羅書信中,呼召的動詞常指神呼召人成為基督的信徒。
這兩節經文注重的不是保羅信主的經過,而是他信主的經歷,他信主是神施的恩,先於一切人的努力或參與,這恩典是主動的,而這恩典是將基督啟示給保羅,讓他認識十字架,神的兒子為他的罪捨了自己,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最奇妙的事,開始了新的生活方式,將我們從現在的罪惡世代中釋放出來,這恩典帶有改造生命的能力,呼召保羅向外邦人傳揚這恩典的福音,在基督裡因信稱義的好消息。
而這從神來的福音,關於基督的好消息,是需要我們去經歷,用我們生命的故事去表達顯明出來,基督的福音不單只是道理,因信稱義,得神兒子的名分,與基督聯合,向罪死,向神活,這福音是需要我們生命的故事去說明、去體會、去向全世界宣告這福音的權威獨一無二性。
三、信主之後
我們要記得加拉太書是一封辯證的書信,目的是要說服加拉太的信徒接受福音的真理,保羅選擇他信主之後的一些發生的事,都是與這目的有關的。保羅寫加拉太書的目的是要反駁加拉太教會外來的猶太派基督徒,要證明福音的真理,我們是在基督裡因信稱義,不是靠行為靠功德去得神的接納,不需要受割禮守律法才能承受亞伯拉罕的應許。而保羅的論證第一部分就是用說故事的方法,用自己的自傳去啟發想像,承載道理,建立共同價值,激勵人心,不只有論點,還說故事,為福音和保羅使徒職分辯證。
信耶穌對保羅來說,是他人生最大的事,改變了他的一生,信主之後發生的事,不是偶然發生的事,回頭看,都有神的安排,都有意義,譜寫著神的故事,福音的故事。
找出你故事的意義,見證福音的真理。或者你說我信主的改變不大,經過也平平無奇,我的故事沒什麼好說的。上帝在你身上有奇妙的作為,你的故事是聖靈將福音的大能寫在你的生命之中,仔細去思量回想神的大能,你必定像保羅一樣,可以用你的自傳去證明福音的道理,等待你去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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