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老和執事要有信仰
約書亞記第23章和第24章,約書亞向全體百姓、長老和首領交代要順服上主律法。親身經歷耶和華拯救的第一代以色列人民,親眼目睹上主作為,從其中認識真正的上主是耶和華。因此,約書亞要求百姓要宣示和信仰告白,至於他和他的家都要事奉上主(參書24:15)。由此可見,信仰是百姓的選擇和決定,要對上主負責任。然而,經文中長老用一生事奉。他們的信仰建立在對上主的認識,以及認同耶和華是救主,願意委身耶和華。這是信仰延續,強調長老對耶和華的態度是盡忠、專心。
再者,使徒行傳6:3提到十二使徒需要有助手,需要選出七個執事;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有「執事」的記載。十二使徒對執事的條件內容,提到要有名望、受聖神充滿、有智慧辦理事務。參考新約原文的意思:「有名望」就是要有見證,這個見證是信仰的表現,其言行舉止都是和耶穌基督有關;「受聖神充滿」,表示擔任執事的生命要和上主有關聯;「智慧」需要有真理做基礎,進而有辦事能力。
總而言之,無論是約書亞記的長老還是使徒行傳的執事,請大家注意,信仰團體需要有好的助手,還要是領導者的幫助。相對來說,長老和執事要在信仰中專心服事,同時有好的日常生活內容。
服事要將榮耀歸基督
其實,長老和執事是信仰模範的對象。他們都有責任服事信仰團體的兄弟姊妹,影響人和上主的關係更加親密,並且對整個信仰團體有信心。簡單而言,長執的行為舉止要和信仰有關聯,表現出生命的價值觀。長執的立場要和聖父上主、要和聖子上主、要和聖神上主站在一起,有責任維護上主的聖名。誠如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說,「認識人就必須認識上主,認識上主就必須認識人。」這句話的意思,在於表示人要知道自己不足,才可以專心倚靠上主。這樣的服事有謙卑、認真、成熟。假若每位長執都是如此,相信教會就有成長和進步。
《教會法規》提到,牧師、長老和執事是建立教會組織;牧師負責教導、長老負責管理,兩者組成小會會議,在其中強化教會信仰的核心價值。同樣地,長執會是執行單位,使事工有確實的進展。因此,長執對教會的重要性不可言喻,他們都是牧師的助手,包括在管理和執行,讓每項事務連結信仰,令人看見耶穌基督的恩典與真理在其中。再者,還提醒長執選舉要從敬虔,有名望並受聖神感動的會友中選出。可見得,法規是有聖經和其神學,解釋長執與上主的關聯。具體而言是禮拜、聚會、奉獻和服事,活出上主僕人的謙卑、興旺福音。
對淡水教會來說,我們需要甚麼樣的長老和執事呢?這個問題不只是私底下向牧師建議或者是抱怨,而是全體會友要一起共同思考和被公開討論。特別今年設教145週年,同時預備朝向150週年前進之際,教會應當要同心榮耀上主。這樣的事情並非是牧師一個人的責任,也不是所有事情由牧師承擔,乃是長老和執事要共同商議。
淡水教會是北台灣第一間教會,其設立者馬偕牧師(G. L. Mackay,1844〜1901)講「一切榮耀歸基督」。該信仰觀念讓我們再次省思,長老和執事不是掛名,也不是出名,而是要彰顯上主的聖名。如果長執不是為了上主而服事,那麼就宛如巴別塔盡是為了自己的名聲、面子和派頭,甚至為所欲為(參創11:6),想要取代和超越上主。教會將跟巴別塔一樣被毀滅,人也被分散(參創11:8)。各位兄弟姊妹,在選舉之前一方面透過講台提醒各位長執要回到信仰重新思考、一方面向諸位會友說明如何看待和選擇長執。相信我們都不忍心看見教會向巴別塔一樣,遭受到上主的毀滅。
擔任長執要跟上主有關聯
長老和執事改選將再次臨到,容許牧師呼籲大家要回到聖經省思我們到底需要甚麼樣的長執?簡單來說,擔任長執需要有如何的基本條件呢?也就是講,長執要有如何的生命和生活?
(一)長老和執事需要誠實
教會要在愛的裡面有公義,即願意誠實面對問題,然後一起解決。然而,誠實需要操練,當生活中有誠實就會彰顯上主的公義。所以,長執需要誠實作為會友的模範,並且將信仰的價值呈現出來使眾人欣羨。
(二)長老和執事需要勇氣
誠實需要有勇氣,並且面對背後產生的後果。只不過,勇氣一直是每個人的缺乏,導致在心中形成諸多苦毒,傷害身邊的人事物。換句話說,勇氣是給我們更加有謙卑的力量,以及接納不完美的一切。
(三)長老和執事需要信仰
若沒有信仰,我們就像外人,這樣的生活有甚麼好誇口呢?請大家要記得,這裡是教會而不是社團,信仰是來自聖經。相對而言,長老和執事要有讀經和祈禱的生活。
結論
會友應該很好奇,牧師有無任何推薦和支持的長執人選呢?老實說,教會需要的是有誠實、勇氣和信仰的同工。這就是牧師的選擇,也是牧師的立場。因此,邀請大家開始為教會長執選舉代禱,讓上帝主權親自揀選,同時配合牧師、幫助會友,進而讓教會越來越有見證榮耀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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