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馬太福音5:1~12 2020.2.2. 鄭浚豪牧師
前言
這幾個禮拜,教會跟著普世經課表的進度,從馬太福音認識耶穌。在上禮拜的講道,談論到耶穌開始在加利利展開事奉,並且宣告悔改,因為天國近了。然後,開始呼召學生,跟隨耶穌。針對耶穌的講話和行為,我們看到悔改的人要願意活在上帝統治的旨意之中。
願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
今天的經文是很多基督徒所認識的山上寶訓,又稱為是八福。耶穌在這裡指出的有福,意謂著享受在一個有利的條件。聖經神學的信息中,耶穌的山上寶訓被視為信徒靈命成長的目標,而且是門徒應該學習遵守的誡命。然而,倫理學是發現山上寶訓關聯耶穌的宣召和應許。所以,真正的有福是因為聽從耶穌。
從第4章經文來看,耶穌呼召4位漁夫代表這些人已經公開離開眾人來跟隨他。這些跟隨耶穌的人是窮人中最窮的、最困苦的,是飢餓的人中最飢餓的。這4位門徒目前所擁有的只有耶穌,而耶穌是他們的一切。因此,門徒們作為耶穌的使者,要在每一個地方尋找願意傾聽和願意相信的人。進一步來講,門徒們必須要承受世界對上帝子民和話語所有的憤怒、同樣地面對要被棄絕。進入到第5章的記載,我們發現山上寶訓表現了上帝救恩涵蓋人生際遇的各層面。
由於無法在一次的講道,把山上寶訓完全解釋和說明。不過,山上寶訓是在日常生活把基督徒樣式表現出來,回應耶穌的人當有的悔改和新生活方法。簡單來講,耶穌宣告的山上寶訓成為跟隨他做門徒的人應該要遵循的生活準則。因此,山上寶訓談論的是行為,比較不是信仰。耶穌在5:16說「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來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親」,甚至對門徒的期待是5:20「你們一定要比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更忠實地實行上帝的旨意才能夠進天國」。既然如此,耶穌藉由山上寶訓的宣召和應許,使門徒們活出符合基督徒的行為,然後領人信主和訓練受洗。在這裡用另外一個形式讓大家對照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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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承認自己靈性貧乏」 |
v.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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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為罪惡悲傷」 |
v.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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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謙和」 |
v.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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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渴望實行上帝旨意」 |
v.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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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以仁慈待人」 |
v.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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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心地純潔」 |
v.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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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促進和平」 |
v.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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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為了實行上帝旨意而受迫害」 |
v.10 |
活出順服表現基督徒的樣式
針對經文本身的內容,其重點放在跟隨耶穌的人該如何活出基督徒的樣式?如同主禱文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由此可知,山上寶訓是強調順服上帝旨意和話語的重要性,並且和門徒們的生活有相關聯。既然山上寶訓的內容關係行為,那麼門徒的好行為,也就是那些貧窮、奔波、溫柔、和平,且最後是受逼迫和遭棄絕,要因此把榮耀歸給上帝。相對來講,耶穌透過山上寶訓的內容,幫助跟隨他的人從上帝的話開始學習,在屬靈和屬上帝的生命有所成長。所以,今天的信息是讓我們好好思考有否把上帝的旨意實踐在生活,然後成為一個真正屬基督的人呢?
在準備講道篇之際,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1906~1945)的《跟隨基督-作門徒的代價(The Cost of Discipleship)》有句話很有意思。他說,「有福不是因為門徒們的苦難或者是所做的捨棄,而是有耶穌的宣召和應許讓一切都有意義。」在此,會想起管理學大師杜拉克(Peter Drucker,1909~2005)針對企業管理員工的訓練經常提及,究竟是要「把事情做對」,還是「做對的事情」呢?面對這樣的問題,值得我們做基督徒好好地思考。最近有一則社會新聞很值得做信仰對話,有位藝人為了買口罩公開對政府有批評,結果面臨到社會輿論的壓力而被迫道歉。有趣的是,藝人在道歉中以為,過去她曾經為了高雄氣爆捐款300萬,現在她的言論卻使社會忘記了她的愛心。由此可知,要把事情做對很容易,但是要做對的事情是一個很大的課題。相同的,很多時候我們就像這位藝人,總認為我們是把事情做對了,就是有福的人,可是我們忘記了所有的事情如果沒有和耶穌基督有關聯,一切都是沒有意義。不過,做對的事情要有耶穌基督,透過這樣令事情成為有意義。總而言之,山上寶訓使我們知道真正的有福是順服上帝的話語,真正地成為屬基督的人。
結論
進一步來講,我們之所以會經常記得馬偕(George MacKay,1844~1901)、巴克禮(Thomas Barclay,1849~1935)等宣教師,不是因為他們遠渡重洋來到台灣。相反地,他們在台灣的經歷的困然與傳福音所遭遇的挑戰,這一切都是為了耶穌基督的緣故。換句話說,他們順服上帝的呼召,進而成為是有福的人,讓上帝的旨意可以行在地上。那麼,我們問自己是否要領受耶穌的宣召和應許呢?我們是否願意成為屬基督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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